文章主題:關于公開征求《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
為做好浙江省第一批低碳試點縣創建工作,推進我市分布式光伏建設,我局起草了《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,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:
1.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:浙江省平湖市行政中心1號樓發展和改革局能源科,并請在信封上注明“征求意見”字樣;
2.通過電話方式反饋:0573-85630537。
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11月4日17:00。平湖市發展和改革局2020年10月26日
文章解讀:
10月26日,浙江嘉興平湖市發改局就《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,意見稿指出:全力推進分布式光伏應用。
拓展工商業光伏應用,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需100%安裝光伏發電系統:屋頂面積達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;年綜合能耗1000噸標煤以上的新上項目;國資為主投資建設的標準廠房。鼓勵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建筑屋頂、公建設施上空等安裝光伏,繼續大力推進居民戶用光伏發展。
鼓勵光伏建筑一體化,積極開發光電建筑一體化光伏發電系統,對符合光伏發電要求的新建建筑物,要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的要求進行同步規劃、設計、施工和驗收。
此外,根據平湖市創建省低碳試點縣建設方案和嘉興市整縣(市、區)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開發試點要求,到“十四五”末,平湖市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600兆瓦以上,實際新增200兆瓦以上,年平均新增裝機容量在40兆瓦以上。
意見稿還對扶持政策進行明確:
(一)對工商業屋頂光伏發電項目,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,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.1元/千瓦時電價補助。
(二)對學校、醫院、黨政機關和村(社區)等公共建筑屋頂光伏發電項目,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,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.15元/千瓦時電價補助。(三)對“農光互補”光伏發電項目,實行三年發電量補助,每年按實際發電量給予0.2元/千瓦時電價補助。
(四)對居民戶用屋頂光伏發電項目實行一次性裝機補助,按裝機容量1元/瓦補助。
參考資料:
1.關于公開征求《平湖市新一輪鼓勵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意見的公告 [引用日期:2021-11-4]
2.戶用光伏一次性補貼1元/W!浙江平湖市發布鼓勵光伏項目建設征求意見稿 [引用日期:2021-11-4]


